首页 > 动态消息 > 2017年媒体报导 > 说樟道市--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你还傻傻分不清楚吗? 2017-05-08
台湾又发生食安问题,这些都是强调最大、第一的厂商却昧著良心将过期商品改标,再次回销市场。还有一家食品厂,原来生产大肠、香肠肠衣的厂商,却在食品厂内生产起「抗凝血剂原料」以合法掩护非法,利用猪肠黏膜提炼肝素,制造抗凝血剂,以小三通方式销往大陆,不但违反水污法,还触及药事法,的这些厂商难道不知道做这些事会有什么结果吗? 可是「利」字当头又有什么能抵挡呢?
大陆将牛樟芝列入中草药后,牛樟芝产品在大陆的生产与销售顿时成为重要话题。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并不是在於“假药”和“劣药”上,他们的客体既侵害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而所谓药品,是指用於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於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品质、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两罪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於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假药是指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於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一、从两罪的立案标准看: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从两罪的立案标准看,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
1、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没有结果要求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2、生产销售劣药罪有结果要求的,即是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关系
对於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定
对於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但是属於一般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对其处罚的。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四、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最大区别在於量刑标准的不同,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很明显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加重情形,而其加重情形正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起点,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没有加重情节的。
整理完相关资料后心里一直想这件事,大陆拥有13亿多的人口,政府有责任为人民的健康把关。所以制定的管理办法特别严格,当管理办法未定好前也许无法可管,在管理办法公告实施后,绝对没有讨论跟商量的空间。相对台湾对於违反食安与药品管理法的处理罚则太轻,加上司法的争议太大,所以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
记得几年前牛樟芝业者以食品名义在大陆取得的批文,在市场贩卖,后来全数被撤销,原因是牛樟芝新的管理办法已确定,撤销不符合管理办法的档也是应该的。可是台湾还有许多业者仍然高高的挂在网上,还写上「大陆唯一合法进口……….」,这种行为跟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有何差异。
本人在参与《台湾牛樟芝大陆输入标准》制定时,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上,也同样制定管理标准。这些监管部门早就准备好了,唯一没准备好的是在大陆的牛樟芝业者,到现在还存有侥幸的心态,甚至认为在大陆只要关系好就没问题。我每次苦口婆心的规劝业者,赶快将自己的产品合法合规,却得不到业者的回应。有一次与药监局领导开会,领导说在大陆有一批专门打假部队现在已锁定牛樟芝业者,他们的法律专业都不亚於监管部门,只要被他们盯上就很难脱身,所以业者不能不自己小心。近日又有台湾牛樟芝业者准备在在厦门开幕,真的可叹!产品尚未合法却大张旗鼓的在大陆登陆,视大陆法律法规如粪土,后果业者自行承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