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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 入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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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 入会申请
※ 申请资格:
个人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年满二十岁、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资格者。
团体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之公私机构或团体。
赞助会员:赞助本会工作之团体或个人。
申请时应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
团体会员应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会员权利。
※ 会员权利:
会员(会员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与罢免权。
每一会员(会员代表)为一权。
持有下列参加优先权:本会举办之年度大会、培训课程、两岸学术研讨会议、活动优惠方案。
赞助会员无前项权利。
※ 入会办法:
填具入会申请表,并将身份证影本黏贴於入会申请表指定栏位,及检附公司营利事业登记证(*请填写完毕后扫描回传至:association955@gmail.com),经理监事会审查通过后,申请入会会员再一次缴纳入会费及常年会费即可。
※ 会员缴纳会费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
会员未缴纳会费者,不得享有会员权利,连续二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经出会、退会或停权处分,如欲申请复会或复权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理事会审核通过者外,应缴清前所积欠之会费。
※ 会员须知:
会员(会员代表)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会员大会决议时,得经理事会决议,予以警告或停权处分,其危害团体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予以除名。
会员丧失会员资格或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者,即为出会。
会员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
欢迎加入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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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年满二十岁、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资格者。
- 团体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之公私机构或团体。
- 赞助会员:赞助本会工作之团体或个人。
- 申请时应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
- 团体会员应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会员权利。
※ 会员权利:
- 会员(会员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与罢免权。
- 每一会员(会员代表)为一权。
- 持有下列参加优先权:本会举办之年度大会、培训课程、两岸学术研讨会议、活动优惠方案。
※ 入会办法:
- 填具入会申请表,并将身份证影本黏贴於入会申请表指定栏位,及检附公司营利事业登记证(*请填写完毕后扫描回传至:association955@gmail.com),经理监事会审查通过后,申请入会会员再一次缴纳入会费及常年会费即可。
※ 会员缴纳会费义务:
-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
- 会员未缴纳会费者,不得享有会员权利,连续二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经出会、退会或停权处分,如欲申请复会或复权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理事会审核通过者外,应缴清前所积欠之会费。
※ 会员须知:
- 会员(会员代表)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会员大会决议时,得经理事会决议,予以警告或停权处分,其危害团体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予以除名。
- 会员丧失会员资格或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者,即为出会。
- 会员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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