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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 入會申請
台灣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 入會申請
台灣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 入會申請
※ 申請資格: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資格者。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
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
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 會員權利: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持有下列參加優先權:本會舉辦之年度大會、培訓課程、兩岸學術研討會議、活動優惠方案。
贊助會員無前項權利。
※ 入會辦法:
填具入會申請表,並將身份證影本黏貼於入會申請表指定欄位,及檢附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請填寫完畢後掃描回傳至:association955@gmail.com),經理監事會審查通過後,申請入會會員再一次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即可。
※ 會員繳納會費義務: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
※ 會員須知: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歡迎加入台灣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
入會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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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資格者。
-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
- 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 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
- 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 會員權利:
-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 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
- 持有下列參加優先權:本會舉辦之年度大會、培訓課程、兩岸學術研討會議、活動優惠方案。
※ 入會辦法:
- 填具入會申請表,並將身份證影本黏貼於入會申請表指定欄位,及檢附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請填寫完畢後掃描回傳至:association955@gmail.com),經理監事會審查通過後,申請入會會員再一次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即可。
※ 會員繳納會費義務:
-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 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
※ 會員須知:
-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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