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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 入会申请
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 入会申请
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 入会申请
※ 申请资格:
个人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年满二十岁、具有中华民国国民资格者。
团体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之公私机构或团体。
赞助会员:赞助本会工作之团体或个人。
申请时应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
团体会员应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会员权利。
※ 会员权利:
会员(会员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与罢免权。
每一会员(会员代表)为一权。
持有下列参加优先权:本会举办之年度大会、培训课程、两岸学术研讨会议、活动优惠方案。
赞助会员无前项权利。
※ 入会办法:
填具入会申请表,并将身份证影本黏贴於入会申请表指定栏位,及检附公司营利事业登记证(*请填写完毕后扫描回传至:association955@gmail.com),经理监事会审查通过后,申请入会会员再一次缴纳入会费及常年会费即可。
※ 会员缴纳会费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
会员未缴纳会费者,不得享有会员权利,连续二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经出会、退会或停权处分,如欲申请复会或复权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理事会审核通过者外,应缴清前所积欠之会费。
※ 会员须知:
会员(会员代表)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会员大会决议时,得经理事会决议,予以警告或停权处分,其危害团体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予以除名。
会员丧失会员资格或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者,即为出会。
会员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
欢迎加入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
入会申请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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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台湾执业医师联盟 入会申请
大陆台湾执业医师联盟 入会申请
『大陆台湾执业医师联盟』
全国首个由南台湾高雄
发起的两岸民间医疗事务交流平台
协助两岸医师两地各项活动
相关报导连结:
大陆台湾执业医师联盟记者发表会
协助台湾医师在大陆发生医疗纠纷
调解平台
港都电视高雄都会台Channel
4「高雄现场」访问会长吴一昌 谈台籍陆医
台湾最早期的两岸医学交流生-江崇宇医师
台湾医师到大陆执业问题一箩筐
大陆台湾执业医师联盟成立
强化两岸交流平台协助解决问题
2012年09月25日,高雄市议会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大陆台湾执业医师联盟』成立记者会,高雄市议员陈玫娟、台湾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南台湾医疗文创观光乐活联盟、台湾旅游保健大联盟与医疗院所执业医师等各单位倡议在南台湾发起筹组『大陆台湾执业医师联盟』。高市医师公会理事长林正泰、医检师公会理事长蔡忠义、台湾口腔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刘南佑及立委黄昭顺出席力挺。
服务内容:
大陆执业辅导、执业资格证挂牌谘询;
进修培训课程、参访交流讲座;
医疗纠纷、医师维权执行;
医师考评政策辅导。
入会资格:(须符合下列其中一项)
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之台湾医师;
取得大陆医师执业证书之台籍人士;
具有大陆医师资格证书之台籍人士;
目前於大陆进修医学相关科系之台籍人士(实习会员)。
两岸技术交流与医进大陆规划,最专业的谘询与协助平台!欢迎医师加入我们!
入会申请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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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两岸医疗事务交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