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消息 > 2016年媒体报导 > 最新食药两用中药名单【收藏必备】―下 2016-08-22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征求意见稿)
注:排序按照植物、动物;再按笔划



备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新增物质纳入依据:
一、人参。《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中国药典》记载;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二、山银花。金银花列入2002年原卫生部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金银花来源为忍冬Lonicera japonicaThunb. 、红腺忍冬 LonicerahypoglaucaMiq.、山银花Loniceraconfuse DC.、毛花柱忍冬LoniceradasystylaRehd. ,金银花和山银花在《中国药典》中二者未分开,遵循药典的处理方法;经查阅文献和实地调研,山银花在南方种植时间悠久,在当地有食用历史,且无毒副反应报道。
三、粉葛。《中国药典》(2005版)为甘葛藤葛根基源之一。
四、玫瑰花。《原卫生部2010年第3号公告》将玫瑰花作为普通食品;《中国药典》记载;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五、松花粉。《原卫生部2004年第17号公告》将松花粉作为新资源食品;《中国药典》记载;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六、布渣叶、夏枯草。《原卫生部2010年第3号公告》允许夏枯草、布渣叶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中国药典》记载;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七、当归。美国联邦法典21CFR 182.10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将当归作为香辛料(每天食用 3-15克的当归根或3-6克的根粉);日本将当归列入“源自植物或动物的天然香料名单”作为食品的香辛料使用;《中国药典》记载;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八、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标准》(GB/T 12729.1-2008 );《中国药典》记载;基源植物和使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附:其它部分批复文件。
国卫办食品函〔2014〕450 号 |
海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於将灵芝(赤芝)和紫芝划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或者调整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3〕 34 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灵芝(赤芝)和紫芝均是传统中药材,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尚无足够的安全性评估等科学依据。因此,灵芝(赤芝)和紫芝暂不宜作为普通食品。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29日 |
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 号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你局《关於请明确破壁灵芝孢子粉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4〕 193 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9日 |
国卫办食品函〔2014〕297 号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你厅《关於请明确鱼肝油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及其原料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4〕 162 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意见如下: 鱼肝油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品,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不属於普通食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
国卫食品函〔2013〕83 号 |
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於牛蒡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冀卫办监督函〔2 013〕20 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牛蒡根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和使用牛蒡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二、牛蒡子仍按照《卫生部关於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 51 号)的规定执行。 此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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