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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醫藥法(草案)》4
http://www.mse.org.tw/ 台灣海峽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
台灣海峽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217號4樓之1
2015年12月17日 04:10 中時電子報 黃全興   更多無針注射相關訊息,請至《兩岸醫界試閱》—無針注射     新雅生技獨家取得目前最先進的「Insujet」無針注射器的台灣區總代理,無針注射技術又具小而輕及一體化設計、劑量控制精準、及臨床實驗可改善胰島素吸收與優化胰島素治療等多項特點,讓胰島素患者不再害怕打針,達到改善糖尿病的治療,堪稱是「糖友」的一大福音。     糖尿病是全世界一個不容忽視的疾病,根據研究顯示,台灣過去20幾年,糖尿病更是穩居前10大死因,去年更爬升至第4位, 糖尿病盛行率達9.78%,健保支出卻占了12.5%,其中約四分之三用於支付糖尿病併發症,值得關注的是,國內糖尿病患者每年約以6.8%速度成長,因此糖尿病的早期發現、控制及治療,是衛生保健的一大課題。     然而,或許是長期使用傳統針頭注射胰島素,患者甚至對針頭產生控恐懼感,衍生了害怕打針的心因性傷害,反而影響量血糖及施打胰島素的意願,因而影響糖尿病病情的控制,正是國內胰島素使用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新雅生技引進國內目前唯一的無針注射器,有利於提高胰島素的注射意願及使用率,不僅可造福國人,同時又潛藏龐大商機,目前醫界對於新雅生技引進無針注射器,咸表高度期待,因此據悉已有多家知名醫療相關業者積極洽詢爭取經銷權利。   新雅生技表示,該公司所引進Insujet無針注射器,已是第三代產品,Insujet無針注射器並具有噴嘴可重複使用、注射孔最細、壓力回饋啟動設計等多項特點。除此,經臨床實驗證明新一代無針注射器 Insujet可進一步優化胰島素的治療,且劑量控制精準,使得胰島素的注射更加精準。     台灣糖尿病人口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然而衛教仍嫌不足,民眾對於糖尿病存在諸多偏誤觀念,甚至即使知道自己是糖尿病患者,仍然沒有定期量測血糖。新雅生技呼籲,糖尿病患者要養成量測血糖的習慣,做好血糖管理,同時能配合醫師指示施打胰島素,以利糖尿的控制與治療。   http://www.mse.org.tw/hot_165895.html 糖友福音 新雅生技 引進無針注射器 2024-11-28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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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局法監司 中國中醫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 月9 日主持召開國務 ​​院常務會議,部署促進中央企業增效升級,聽取監事會對央企監督檢查情況匯報;確定改革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措施,保障和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通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和《中醫藥法(草案)》。

 

會議通過《中醫藥法(草案)》。草案著眼繼承和弘揚中醫藥,堅持扶持與規範並重,強化政策支持,規定了符合中醫藥特點和發展需要的中醫醫師和診所准入、中藥管理、人才培養等製度。會議決定,將上述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據中國政府網)

國家中醫藥局第一時間對《中醫藥法》立法情況進行解讀,以下為解讀全文

一、制定《中醫藥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是我國醫學科學的特色與優勢,是國家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為中華文明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而且對世界文明的進步產生了積極的影響。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制定了一系列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藥的方針政策,為中醫藥發展提 ​​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中醫藥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中醫藥作為衛生、經濟、科技、文化、生態資源的作用不斷彰顯,人民群眾越來越信任和選擇中醫藥服務。中醫醫療服務體系、人才培養體系和科技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中醫藥重大疾病防治、預防保健服務和基層服務能力明顯提升。中醫藥傳承與創新力度加大,人才隊伍的規模素質逐步提高。中藥保護與發展得到加強,中藥產業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民族醫藥事業持續發展。中醫藥文化傳承和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深入,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日益擴大。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中醫藥發展還面臨諸多困難和問題。一是從服務需求來看,服務資源總量、服務體係與人民群眾的要求不相適應。二是從發展現狀來看,中醫醫院的特色優勢發揮不夠、服務能力還待強化,中醫藥人才隊伍乏人乏術並存,重大理論和關鍵技術等繼承不足、創新不夠,缺少新的突破。三是從制度建設來看,現行的一些政策法規與中醫藥特點規律不相適應,較大程度影響了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充分發揮。四是從組織保障來看,中醫藥治理體係與承擔的職責任務不相適應,管理職能分散分割,中醫中藥脫節,監管力量薄弱,特別是省級以下治理體係不健全,“最後一公里”問題突出。五是從國際地位來看,我國的傳統醫藥大國地位正受到韓國、日本、印度、泰國、新加坡及歐美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挑戰,中醫藥產業總體上培育不夠,國際傳統醫藥在標準等領域主導權的激烈爭奪對我國形成倒逼。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印度、斯里蘭卡、韓國等54 個國家已有傳統醫學的專門法律,對我國形成倒逼機制。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作為國粹沒有法律作保障,社會上歧視中醫藥、否定中醫藥、取消中醫藥的現象時有發生,一有風吹草動就容易引起波瀾,這極大地影響了中醫藥事業的發展,甚至還會使中醫藥事業出現一些低潮。目前,中醫藥領域法制建設相對滯後,特別是缺乏一部體現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專門法律,這是製約中醫藥事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原因。國粹要有國法保障,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強中醫藥法治建設,從國家立法的層面,制定一部體現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專門法律,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中醫藥的方針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把人民群眾對於中醫藥服務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這對於保護中醫藥繼承、推進中醫藥創新、發揮好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進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促進中醫藥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發揮好中醫藥的五種資源優勢,促進醫藥衛生體制深化改革,解決人民群眾“ 看病難、看病貴” 的問題,探索用“用中國式辦法解決醫改這個世界性難題”,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製度,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有著重要的意義。同時,我國是中醫藥的發源地,是傳統醫藥大國,中醫藥已傳播到世界170 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世界傳統醫藥的發展中始終保持領先的地位。制定《中醫藥法》,對於應對國際社會發展傳統醫藥的“倒逼機制”,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產權,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服務“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弘揚中華優秀文化,提高我國的文化軟實力,引領世界傳統醫學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二、制定《中醫藥法》條件成熟

 

(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立法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的發展,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中西醫並重,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強調“要加快中醫藥立法工作”。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中醫藥法》列入五年立法規劃,今年又將《中醫藥法》列入2015 年立法工作計劃。《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積極推進中醫藥立法進程,完善法律法規”。中央領導同志對中醫藥法治建設也非常關心,2014 年10 月30 日,劉延東副總理在與國醫大師代表座談時,專門強調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相關立法進程,不斷完善中醫藥法制體系,提高中醫藥管理的法制化水平。這對中醫藥立法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二)加快出台《中醫藥法》已具備良好立法實踐基礎

 

《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第21 條規定“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確立了中醫藥等傳統醫藥的法律地位,為中醫藥發展和法律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依據,《中醫藥條例》以及一系列與中醫藥有關的醫藥衛生法律法規相繼實施,為中醫藥法的製定也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礎。各地積極推進中醫藥立法工作,目前全國已有26 個省(區、市)出台了中醫藥地方性法規,為中醫藥法的製定提供了許多有益經驗。此外,國外傳統醫藥立法,也提供了大量可藉鑑的經驗。

 

(三)加快出台《中醫藥法》已具備良好的政策環境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和國務院制定了一系列有關中醫藥的方針政策,特別是《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 〕22 號),充分肯定了中醫藥的科學文化價值、歷史貢獻、現實地位和重要作用,進一步重申了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明確提出了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國務院還相繼頒布了《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2015 -2020 年)》等專項規劃,為中醫藥立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依據。

 

(四)加快出台《中醫藥法》已具備良好的機遇

 

科學發展觀的深入貫徹落實,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加速推進,中醫藥事業得到前所未有重視,隨著我國經濟平穩快速增長,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更加註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環境和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中醫藥服務的活力顯著增強,對一些長期影響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的探索和解決有了明顯改觀,同時也對加快中醫藥立法提出更大的期望。

 

全社會特別是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十分關注和支持中醫藥法制建設,歷屆兩會上,不斷有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呼籲中醫藥立法,特別是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醫改方向和精神的進一步明確,要求盡快出台中醫藥法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中醫藥行業對製定出台中醫藥法更是翹首以盼。此外,隨著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對中醫藥知識和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前所未有,鞏固和擴大了中醫藥發展的群眾基礎,也對中醫藥行業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提出新的要求,社會上對加快出台中醫藥法非常關注。

 

三、《中醫藥法》立法思路和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加強中醫藥法治建設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中醫藥領域的具體實踐,是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組成部分,也是中醫藥行業實現依法治理的重要依據。中醫藥是我國獨具特色的醫學科學,為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貢獻,至今仍在為維護民眾健康發揮著重要作用。制定《中醫藥法》,必須立足於為人民群眾提供滿意的中醫藥服務,注重體制機制創新,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體現中醫藥自身特點,保持發揚中醫藥特色優勢,並註意做好與醫藥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和協調。

 

在立法的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貫徹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保護、扶持、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醫藥衛生事業的作用。二是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充分體現中醫藥特點,注重製度創新,力求有所突破。三是立足中醫藥服務,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四是堅持扶持與規範並重,在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同時,注意預防和控制風險,保障醫療安全。五是處理好與現行法律的關係,在中醫藥的管理上,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等現行法律已有規定的,本法不再重複規定,僅對其中不適應中醫藥特點的和發展需要的製度作適當調整。六是突出重點,統籌兼顧,促進中醫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主要內容包括中醫藥發展的方針和基本原則、中醫藥服務、中藥發展、人才培養、繼承創新與文化傳播、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

 

中醫藥法擬解決的主要問題,一是突出中醫藥特色、發揮中醫藥作用,解決中醫藥特色與優勢淡化、服務領域趨於萎縮的問題。二是加強中醫藥傳承、鼓勵中醫藥創新,解決老中醫藥專家很多學術思想和經驗得不到傳承、一些特色診療技術方法瀕臨失傳、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創新不足以及中醫藥人才匱乏的問題。三是加強中藥扶持保護、促進中醫藥協調發展,解決中醫中藥發展不協調、野生中藥資源破壞嚴重問題。四是加強中醫藥發展的投入,強化政府責任,解決中醫藥發展基礎條件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