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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迎來最嚴監管 新版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12月起實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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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峽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217號4樓之1
文/工商時報 喬本生醫以研發實力促進台灣本土機能性農產品加值利用。圖╱中衛發展中心提供 台灣在提升農業競爭力上不能只追求規模經濟生產,更需要導入創新的科技應用技術與新產業經營模式,以知識加值促成傳統農業轉型,也帶動周邊科技業的創新和升級。爰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設立「科技農企業菁創獎」,從農企業之創新研發、技術應用、產業效應到經營管理各個環節進行檢視,選拔出成果斐然的企業,樹立農業科技產業典範。 2010年成立的喬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致力於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技術,並依此開創植物新藥、本土中草藥、機能性食品及醫美產品,取得多項專利智財保護,並挹注研發團隊持續開發植物新藥,創造公司最大投資價值,入選「2019科技農企業菁創獎」創新研發類獎項。 喬本生醫積極配合行政院的「5+2」產業創新政策之《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持續投入各項機能性產品與新藥研發,並切入保健食品市場:喬本中藥廠已取得中藥傳統劑型的認證,並獲得五張藥證,未來透過新設備的引進,將使喬本中藥生產技術進一步獲得升級。喬本也持續進行牛樟芝新劑型開發,升級改良機能性產品,除自有品牌產品的銷售外,積極開拓ODM/OEM專業代工,積極開發醫美保健市場,和推廣牛樟芝一條龍創新商業模式,由牛樟苗栽種復育、在優良的廠房中進行牛樟芝托育生長,再由喬本生醫特有技術加工成牛樟芝系列保健品ODM/OEM專業代工,積極開發醫美保健市場,和推廣牛樟芝一條龍創新商業模式,由牛樟苗栽種復育、在優良的廠房中進行牛樟芝托育生長,再由喬本生醫特有技術加工成牛樟芝系列保健品,以上作法都有助公司未來營運成長。 薏苡為傳統藥食兼用的植物,具有長久的人體使用經驗,喬本生醫以本土薏苡為開發標的,配合「建構高產值機能性產品產業完整價值鏈」及「開發進口替代素材、產製具差異化與市場競爭力之機能性產品」之機能性農產品開發目標,利用公司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核心技術開發成高附加價值之原料,配合已建構完成的「薏苡優良生產及化學製造與管制規範」,開發高附加價值商品,促進本土機能性農產品加值利用,短期可增加農民收益及農業產值,長期而言,可開發出具本土特色的調節血脂血糖健康食品,及開發出具輻射保護作用之薏苡植物新藥,建構本土薏苡產業鏈高值化,依此與國際技術接軌,整體提升臺灣本土薏苡產業。 從技術競爭力來看,喬本生醫建立之藥用薏苡優良農業操作技術,可使薏苡高值化提升整體收益,開發的植物新藥化學及生物活性評估平臺,可提升生物技術業者於植物新藥產品規格及品質管控技術,協助藥用植物農業驗證功效,並評估臨床醫學應用的可行性,同時依循國際法規規範,建立藥用薏苡優良農業操作技術後,可使國際組織及藥廠對薏苡產品接受度大幅提升,且喬本對於植物機能性成分開發有相當經驗,並已完整布局國內外薏苡相關專利,以超臨界萃取提升技術位階並降低成本,可藉此提高進入障礙。 維持健康及預防疾病發生的需求,將持續帶動全球營養保健品市場的成長,然而新的消費需求正快速發展,現階段營養保健品公司及消費者之間溝通的方式正在發生變化,喬本生醫以堅強的研發能力,配合國家發展方向進行策略轉型與科技研發創新,持續投入各項機能性產品與新藥研發,必能為植物新藥研發創造集體之產業利益及整體價值。 http://www.mse.org.tw/hot_336097.html 喬本生醫 以研發實力促進台灣本土機能性農產品加值利用 2024-09-20 202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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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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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消息,被稱為“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實施後,將迎來最嚴厲的監管。

對比2015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條例》內容上從10章64條擴充至10章200條,對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處罰到人”、保健食品監管等內容進行了細化,凸顯了我國對於食品安全問題的高度重視。

記者梳理發現,《條例》內容主要有以下亮點:

亮點一:處罰深入到“人”

以往遇到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時有出現企業“背鍋”、法人代表被處罰,真正“幕後老闆”毫髮無損的問題。以後這種情況或不再出現。

《條例》明確規定要“處罰到人”。對具有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單位處罰外,要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亮點二:保健食品標準更清晰

據瞭解,我國《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先後於2015年和2018年進行修訂修正。因此,也被稱為“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其主要特點在於嚴格了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網購食品的監管要求。《條例》則對此進行了細化、強調和補充。

《條例》第12條指出,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屬於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對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第38條規定,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

業內人士分析稱,隨著食品標準的清理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的建設和進一步完善,未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數量將大為減少。換句話說,在購買保健食品時,消費者將不再面對眼花繚亂的各種食品標準,標準將更統一。

此外,《條例》還強調禁止利用包括會議、講座、健康諮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這也讓近年流行的老年人保健品非法“會銷”無所遁形。

亮點三:強調“從重處罰”

食品安全需要依法監管、重典治亂。《條例》傳遞出了重拳打擊各類食品違法違規行為的信號,同時也讓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章可循。

比如,第67條第1款明確指出了“情節嚴重”的多種具體情形,包括:違法行為涉及的產品貨值金額2萬元以上或者違法行持續時間3個月以上;造成食源性疾病並出現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現死亡病例;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等。

此外,《條例》還將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針對特定人群的食品、其他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或者銷售量大的食品的追溯體系建設作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的重點。明確了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應當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並依法定期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強調了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顯著標示,標示辦法由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制定。